索引號 | 11610427016020321X/2021-00586 | 主題分類 | 人事工作 |
文號 | 發布機構 | 彬州市政府辦 | |
公開日期 | 2021-09-24 | 有效性 | |
主題詞 | 常務委員會 44 |
根據彬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議,經2021年9月24日彬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,決定任命:
李軍申同志為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。
唐海崗同志為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。
何站勇同志為彬州市公安局局長。
尹彥平同志為彬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、代理主任。
劉宏剛同志為彬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長、代理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。
梁寧同志為彬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代理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。
接受:
吳云鋒同志辭去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。
姚定國同志辭去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。
楊春發同志辭去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。
宋澤同志辭去彬州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。
盧玎同志辭去彬州市人民法院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的請求。
陳建昌同志辭去彬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的請求。
免去:
姚定國同志彬州市公安局局長職務。
現予公告。
彬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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