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號 | 11610427016020321X/2022-00863 | 主題分類 | 土地 |
文號 | 彬政發〔2022〕20號 | 發布機構 | 彬州市政府辦 |
公開日期 | 2022-09-16 | 有效性 | |
主題詞 |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《陜西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>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2022年6月21日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(陜政土批〔2022〕625號),將豳風街道辦侯家砭村、水簾村、下溝村等相關村組10.0971公頃集體土地依法征收為國有,特公告如下:
一、建設用地項目名稱
彬州市2021年度第二十七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。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積
豳風街道辦侯家砭村、水簾村、下溝村等相關村組集體土地10.0971公頃,其中耕地0.9027公頃,林地2.9313公頃,園地1.2903公頃,未利用地2.1566公頃,建設用地2.8162公頃。
三、土地補償安置標準
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參照《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》(陜政發〔2020〕12號)執行,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等補償參照政府現行標準執行。
四、征收土地涉及人員安置辦法
征收土地范圍內需安置的農業人口采用貨幣安置。
五、征收補償登記時間及地點
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日內,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持土地權屬證明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,到豳風街道辦事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。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,將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益。
六、其他事項
(一)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如認為本公告侵犯其合法權益,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彬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(二)自公告發布之日起,征地范圍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搶栽、搶種和亂搭濫建地上附著物和建(構)筑物,違者在補償登記時一律不予確認,并追究當事人的違規違法行為。
特此公告
彬州市人民政府
2022年9月1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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